《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国家消防救援局调度部署元宵节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消息,2月3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议,按照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全面分析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风险特点,部署安全防范各项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精准研判风险,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指出,从往年和近期火灾情况看,元宵节期间火灾高发频发。今年,节庆民俗活动大量恢复,烟花爆竹燃放多,人流高度聚集,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风险持续攀升,火灾防范压力很大。各级务必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务必充分认清做好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板底线。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灯会、游园会、焰火晚会、社火表演等节庆活动现场检查,督促主办单位和群众组织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对人群密集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安排防火、灭火力量前置备勤,加强巡逻检查。要紧盯烟花爆竹,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开展联合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燃放地区巡查看护,严禁在易燃可燃外保温高层建筑和文物古建筑周边燃放,严查娱乐场所违规燃放冷烟花行为。要紧盯重点场所,加大餐饮娱乐、商场市场、电影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检查力度,指导做好可燃外保温高层建筑、连片木质村寨、文物古建等场所单位的火灾防范应对,督促医院、养老院等场所留足值班人员。要紧盯森林火灾,突出重点林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加强与地方扑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强化作战安全管控,特别是“北兵南用”队伍要加强遂行南方地区火灾扑救任务研究和行动组织。要紧盯宣传提示,采用闹花灯、猜灯谜、舞龙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常识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加强森林节日防火须知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要紧盯救援准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预案,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专业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