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第二届松花江冬捕文化节在吉林靖宇举行******
渔民们正在拉网、收网。 谭伟旗 摄
中新网吉林靖宇1月10日电 (谭伟旗)10日,“中国·松花江旅游季”暨第二届松花江冬捕文化节在吉林省靖宇县举行。冬捕、冰雪运动、年货大集等活动多姿多彩,让游客领略到了当地独具魅力的冰雪风光和东北的纯朴风情。
当天,由鱼把头主持祭江仪式。遥祭长白山、诵读祭文、醒网,鱼把头带领渔民还喝上一碗壮行酒。随着一声响亮的号子声,渔民们开始拉网、收网,一条条大鱼跃水而出,场面壮观。
在靖宇县,当地的铁锅炖江鱼、小鸡炖蘑菇、猪肉炖酸菜等地道菜品深受游客喜爱;滑冰、雪圈、雪地摩托、UTV全地形车等各式可全民参与的项目更为游客带来极佳的冰雪体验。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龙云飞表示,此次靖宇县举办的“中国·松花江旅游季”暨第二届松花江冬捕文化节活动,既是对吉林省冰雪节事活动的补充,也是对吉林冰雪产品的完善,更是优化提升靖宇百姓文化生活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靖宇县率先打响松花江文旅品牌,成功举办“中国·松花江旅游季”系列活动,策划推出游船节、音乐节、长白山寒地蓝莓节等特色主题节庆,进一步扩大了靖宇美景美食的影响力,全面提升了靖宇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靖宇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西侧,松花江干流途经靖宇县128余公里,流域面积3088平方公里,流经4个乡镇14个村屯,汇入河流15条。松花江流域水质优越,两岸居民从古至今敬畏自然,生产生活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因此松花江流域渔业发达。
另据记者了解,靖宇县将全力打响“心往长白山·松花江上游”旅游IP,繁荣发展“红、绿、金、银、蓝”五色旅游,加快推进松花江生态旅游风景区基础设施、东北抗联诞生地公园、全国首家乡村供销集市、松花江民俗村、长白山神庙窑址恢复、长白山植物园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开发“松花江三峡”,全面启动“吃住行游购娱”一船通旅游新业态,常态化举办年俗节、游船节、蓝莓节等特色文旅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松花江生态旅游经济带。(完)